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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坚持以查促管有序推进纳税

文章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7-12-25

    县地税局稽查局积极发挥稽查工作职能,做好“查前指导、查中纠错、查后建议”三个环节的稽查工作,规范有序检查上级安排的25户企业,扎实有效地推进了稽查工作落实。

  查前指导,鼓励自查。县地税局稽查局在纳税检查前的自查补报期间,主动指导企业开展诚信纳税活动,通过基层分局和管理科发放了企业自查补税明细表,并集中对60余户企业进行了政策宣传,介绍企业自查补报的目的、意义和方法,现场解答纳税人20多个涉税问题。对税源大户主动登门指导自查补报工作,指出注意事项。

  细化过程,查中纠错。在检查中,检查科以对企业自查报告的自查评审结论为基础,确定实施重点稽查对象,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内容、程序实施,注重涉税违法问题的查实,尊重纳税人的陈述,强调笔录的真实完整,细化检查过程中的法律依据。本着对企业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了“面对面、点对点”的现场答疑,依法查实,指出纠正方式,使纳税人认识错误。同时严把检查关、审理关、执行关,从调查取证、审理听证、处理处罚和文书制作等环节严格规范,有力地推动了案件查处工作。

  注重分析,打击偷税。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不定期召开案情分析会,组织讨论在案件查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分析企业违法性质及原因,确保查深查透和公正处理。对于主观故意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依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截至目前,县地税局稽查局查案25户,对有问题的4户进行不同程度处罚。

  反馈意见,以查促管。稽查结束后回访纳税人,为纳税人提供税法遵从服务,同时并将检查的结果反馈到企业所辖分局或管理科。通过对纳税人涉税(费)事宜的综合检查,对发现税务征管部门自身在管理方面和税收方面存在的问题,就其成因进行分析、归纳和整理,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程序,向相关部门进行意见反馈,为加强税收征管提供依据,从而达到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目的,较好地发挥了以查促收,以查促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