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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中省纪委全会精神 扎实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6

  严喜鹤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葫芦岛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回顾总结2014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一会儿,兆林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沿海经济强市建设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积极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坚决贯彻中央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及早谋划,专题研究,在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下,制定了《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经省纪委同意后,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坚持立行立改,提出的23项改革措施正在有序推进。创新体制机制,内设机构由14个增加至17个,案件检查室由2个增加至8个,使具有办案职能的室达到11个,办案机构和办案力量在机关所占比例均超过60%,完全达到中、省纪委的要求。

  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要求和《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市委先后2次召开专题常委会,对制定落实“两个为主”具体实施意见、落实派驻机构“全覆盖”、建设全市统一的办案点、《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等7项具体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对派驻机构负责人在班子分工中兼职问题进行了集中清理。

  围绕主责主业,加快推进“三转”,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清理调整由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304个,其中市纪委监察局取消或不再参加46个,保留10个;有序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在5个单位增设了派驻机构;将过去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主抓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大系统”建设、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惠民政策大排查、软环境建设、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党务公开等11项工作,移交给应该承担主责的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确保纪委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

  (二)认真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和制度建设,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经常性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110名市、县、乡三级党委主要领导为党员讲廉政党课,510名领导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强化宣传主阵地建设,建成了市纪委监察局内、外门户网站;注重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舆情聚焦》制播深度新闻访谈节目46期。着眼打造廉政文化精品,利用全市重要地段的大型电子屏等广告设施不间断地展播廉政公益广告。

  着眼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抓住教育实践活动的契机,陆续制发24个规范性制度规定。采取座谈的形式,集体约谈了各县(市)区纪委书记、派驻机构负责人,督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地区和部门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抽查核实了部分领导干部的报告事项。

  积极履行行政监察职能,对青山水源工程移民资金管理、锦赤铁路征地动迁、忠旺铝材项目建设等重点工程进行了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对24名市直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了离任审计。以召开案件通报会的形式,在全市通报了21起损害群众利益案件。

  (三)严明党的纪律,强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坚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制定下发了《葫芦岛市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党政机关整治奢侈浪费、正风肃纪等9个方面28项重点任务,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牵头组织实施。结合在全市开展的“十排查十整治”活动,组成6个检查监督组,对市、县两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共抽查重点单位58个,抽查商场酒店67个,查处各类违规问题53个。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64个、处理9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人。

  抓住重点事项、重点对象、重点时段,强化作风建设。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清理,审核备案公务用车36辆,清理超标公务用车333辆,封存了全市党政机关越野车;严格实行公务用车非工作时间集中停放制度。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清理,清理超标办公用房9.33万平方米。扎实推进党政机关“三公”经费公开工作,184家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加强选人用人执纪监督,严把用人廉政审查关,全年共对54名拟提拔的副县级以上干部作出廉洁情况鉴定。开展对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匡正换届工作风气、确保换届顺利进行提供了保证。狠刹借机敛财风,出台了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丧事宜暂行规定,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提出了“七个不准”的硬性要求。(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坚持把查办案件摆在履行监督主责的重要位置,2014年,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1424件次,同比下降5.6%;初核634件,同比上升2.1%;立案600件,同比上升4.3%;结案600件,同比上升3.8%;给予党政纪处分601人,同比上升8.1%;移送司法机关8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86万元。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组织力量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全年共查处大要案119件,同比上升30.8%。把案件线索管理纳入重要日常工作,出台了《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实施办法》,实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和报告制度,坚持重要案件领导干部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协调。坚持抓早抓小抓源头,加大信访件直查快办力度,扩大初查面,对信访件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了解核实,全年共信访约谈69人次,函询41人次,诫勉谈话39人次。强化案件治本功能,推行“一案两报告”制度。注重发挥案件查处警示教育的功能,先后分3批共通报了40起各类典型案件。、(五)落实“三转”要求,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责能力

  紧紧抓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一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的有利契机,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触及思想、触及灵魂,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为解决纪检监察系统存在的“灯下黑”问题,反复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列出的“四风”问题25种表现、中央教育实践办梳理的37条具体问题,认真查摆问题81个,提出整改措施26条。注重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认真开展“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主题教育活动,召开了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重申了“十个严禁”的工作纪律,并加大抽查力度。突出能力素质的提高,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方式,分三期集中培训纪检监察干部540余人(次)。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纪检监察系统的工作与中、省纪委和市委的要求、与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问题和差距: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认识不够深刻,对中央纪委的工作要求理解上有偏差,没有真正把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有的对本地区本部门党组织实际情况、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了解不够,监督执纪不到位。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进展不平衡,有的纪委、派驻机构没有切实发挥监督作用。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能力还需进一步强化,自办案件少和成案率低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有的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办法不多,打击力度不够。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自身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主要任务

  2015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省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深入改进作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用铁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推进沿海经济强市建设提供坚强保证。(一)坚持从严治党,强化纪律建设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把依法依规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是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大战略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要全面把握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把中央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对中央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强化党的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纪律是党的生命,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摆在更加重要地位。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的政治意识,教育和引导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规矩,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七个有之”查找问题,确保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从严执纪,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执纪,决不容忍搞小圈子、拉帮结派、封官许愿、收买人心;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要严明组织纪律,增强组织观念,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要加强对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二)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责任”

  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强化责任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能否把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扛起来,是对党的领导干部担当精神的检验。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职责,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推动国有企业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向上级党委、纪委专题报告履职情况制度。纪委书记要主动约谈下级党委(党组)和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通过问责,把责任落实下去。各级纪委要牢固树立主责主业意识,一方面要开展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另一方面要切实履行自身的监督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和案件查处力度,敢于较真、不怕得罪人。

  坚持立行立改,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建立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制定落实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具体实施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建立纪委书记、副书记备用人选库,健全推荐交流机制。建立常态化约谈制度,上级纪委班子成员定期约谈单位部门及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掌握工作情况,督促任务落实。

  改进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出台我市的具体实施办法。要转变方式方法,探索归口派驻。坚持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内涵发展,逐步实现对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全面派驻,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健全派驻机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干部廉政谈话、约谈、问责等制度,派驻机构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

  (三)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要坚持力度不减,防止反弹。改进作风到了关节点、攻坚期,防止“四风”反弹任务艰巨。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继续看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要探索建立不良作风特别是“四风”问题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快速纠正解决机制,出台我市《关于建立健全纠正“四风”问题常态化工作的意见》。要持续推进专项治理,坚持对不良作风做到预防在先、整治从快,特别是要针对“四风”问题“隐身”“变种”、反弹“回潮”的现象,采取治理措施,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要突出重点,聚焦“四风”、咬住不放。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要聚集“四风”问题,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落实省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坚决纠正“为官不为”的不良作风。

  要强化监督,加大问责力度。要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强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执纪监督,加大曝光力度,让“四风”无处藏身。让那些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的人付出代价。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干部住房、公车配备、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法监管部门、窗口行业单位的“吃拿卡要”问题进行严厉整治。对“四风”问题依然严重的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四)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

  要突出主业,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的坚定态度和坚强决心上来,做到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要围绕重点,治病树、拔烂树,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须纳入依规惩处的重要内容。

  要在拓案源上下功夫,切实畅通案件来源渠道。一要盘活信访发现案源。积极发挥信访主渠道的作用,通过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开通网站信访举报系统、设立纪委领导信访接待日等方式,广泛收集案件线索。二要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要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规范管理。强化线索管理的保密工作,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和失泄密情况发生。三要高度重视线索处置。集中力量加大初核等办案工作力度,减少暂存类线索,努力形成有反映就与当事人见面、把问题尽快搞清楚的处置机制,实现廉洁自律的经常化、常态化。

  要健全纪律审查工作机制制度,全面提升办案工作水平。一要加强办案绩效管理。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对查办案件工作进行逐月登记、季度通报、年底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奖先促后”,着力解决“办与不办,办多办少,办好办坏一个样”的现象。二要加快建设办案流程监督系统。要加快推进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办案过程监督管理和办案措施备案审核电子化管理,确保办案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三要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案件督查督办的实施办法,实现对重大案件的全程监管。建立办案约谈机制,按照一般性约谈、警示性约谈、诫勉性约谈等不同情况,由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定期与县(市)区纪委和市纪委派驻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对纪律审查工作实施面对面督导。

  要强化监督执纪纪律就是政治纪律的意识。一要严格办案程序,确保办案安全。严格执行初核、立案请示报批制度,遵守审查工作纪律,依规进行审查,确保每个案件的查处都符合制度规定。二要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案件线索处理情况抽查、重大案件线索及时报告、查办案件情况定期督查通报等制度,进一步严格办案时限要求,及时查纠办案中存在的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案不力、违规办案和线索积压、流失、处理不规范等问题。三要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行为规范,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坚决制止,对不适合在办案岗位工作的人员及时发现、坚决调离,对违纪办案人员坚决查处。

  (五)强化日常监督,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教育

  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确保党的纪律刚性约束。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必须强化监督执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守住主业不发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深化组织制度创新,把主要力量压到主业上来。要落实监督责任,坚持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对本地区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或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等情况,纪委该发现没发现的,发现了又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要倒查追究纪委的责任。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要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用权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逐步完善申报、承诺、抽查核实等工作机制。要严格执行《新任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加强廉政谈话教育。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的理念,着眼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进一步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城市社区廉政工作站的作用,强化对基层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

  加强廉政教育,传递党风廉政建设正能量。要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主题、专题教育机制,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要突出抓好纪律教育,加强党章及其他党纪党规教育,使守纪律成为党员的自觉修养。加强案例警示教育,将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注重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的教育作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以良好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以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为辐射,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开展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廉洁教育。充分依托各级主流新闻媒体和网络资源,继续办好“舆情聚焦”“反腐倡廉走基层”等栏目,发挥葫芦岛纪检监察门户网站平台作用,加强反腐倡廉舆情引导和舆论监督,变被动为主动、变保守为创新。

  (六)加强能力素质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强修养,做到正人先正己。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增强“三个自信”。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对党忠诚,对事业高度负责,始终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岗位的调整岗位;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坚决问责。纪律检查机关要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坚持求真务实,做到严、细、深、实,养成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

  要按照“探索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强化素质,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建设。要把“自身过硬”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金字招牌”来培养,把“正气、正派、正直”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品质来砥砺。要抓住能力建设这个关键,对照履行岗位应具备的能力,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原则,推动纪检监察干部查漏补缺、提能善政,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使干部能力水平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要突出特色、个性,围绕年度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加强培训工作,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专业化、复合型、高素质的反腐倡廉“铁军”。

  要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严格日常监督和管理,坚决防止出现“灯下黑”。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作用,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跑风漏气、吃里扒外,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违反审查纪律行为,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为加快推进沿海经济强市建设,提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