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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纪要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10

  

第四十二期

  绥中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二

  常务会议纪要

  2017年9月28日,县长马茂胜在接待办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绥中县第15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会议部署了政府系统近期重点工作,传达了《2017年上半年沈大自创区和高新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市委五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学习了《辽宁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研究通过了《绥中县关于破坏营商环境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加快绥中县县域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草案)》《绥中县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关于辽宁东戴河新区管委会机构编制核定的意见(草案)》《关于我县事业单位部分人员未达法定年龄参加工作问题的整改方案(草案)》《关于对绥中县境内狗河流域部分土地用途进行恢复调整的决定(草案)》,听取了《35万吨/年大豆综合利用精深加工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国投生物能源(葫芦岛)有限公司30万吨/年燃料乙醇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一、关于近期重点工作

  (一)突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保证,特别是十一、中秋两节将至,十九大召开在即,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农场、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位,认真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强化责任意识,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按照历次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进行落实,绝不能掉以轻心。

  (二)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是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自年初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城乡环境有所改观,但与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极不相称,与兄弟县区相比还存在着较大距离。

  会议要求,各乡镇、农场和相关部门要以城乡环境整治活动月为契机,按照我县总体要求,制定本乡镇、本部门或本农场的具体工作方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加大对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河道清理等方面的整治力度,切实提高居民爱护城乡环境和参与城乡管理的意识,努力创建一个良好的城乡环境,迎接“十九大”胜利召开。

  (三)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会议强调,今年我县的脱贫攻坚要实现4,822户、9,000人,13个省级贫困村摘帽,任务十分艰巨,但是必须坚决完成,为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要求,各乡镇要切实承担起脱贫攻坚这个政治任务,保证贫困户建档立卡的精准性和贫困户认定的真实性,贫困户建房等专项资金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各项工作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要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顺利通过上级的检查验收。

  (四)全面做好经济指标调度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第三季度即将结束,距离年底还有3个月的时间,各承担经济指标任务部门要深入挖潜,确保全年经济指标任务较好完成。

  会议要求,由常务副县长项继飞牵头,新区住建部门要协调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切实做好建筑业产值进统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避免建筑业统计指标和税收指标的双重流失。

  (五)按时做好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是政府换届年,按照惯例人代会要提前召开,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不仅要总结今年的工作,安排明年的任务,还要总结过去一届政府5年的工作,对下一届政府5年的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对我县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性,是一个纲领性报告。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新区管委会各位分管领导要认真思考,对明年及今后5年的工作做好计划,尤其在经济建设上要谋划到位;各部门要做好相关工作的总结和安排,突出核心思想和核心内容,提高工作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保证报告清晰准确、真实可行。

  二、关于传达《2017年上半年沈大自创区和高新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我县要认真借鉴沈大自创区和高新区建设经验,承担起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认真思考东戴河新区的未来发展,全力把东戴河新区建设好、发展好。

  会议要求,在东戴河新区发展上,全县上下都要多做有益的工作,给予高度的关注和支持,把新区作为绥中县域经济建设的主战场,立足现实,谋划长远,加快扭转我县工业弱县、财政穷县的不利局面。

  三、关于传达《市委五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

  市委五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为全市及我县的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各乡镇、各农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全会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把握时间节点,抓好关键环节,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关于学习《辽宁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会议指出,县政府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近期连续召开了多次信访稳定工作专题会议,各乡镇、各部门、各农场一定要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农场要按照上级部署和实施细则要求,对照自身的岗位职责,切实做好信访工作,一旦出现相关信访问题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追责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关于《绥中县关于破坏营商环境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议题

  会议原则通过《绥中县关于破坏营商环境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按照程序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会议指出,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很多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办法》制定得很详细,要按照《办法》要求杜绝破坏营商环境行为。

  会议要求,对于存在的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各乡镇、各部门、各农场要按照《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切实承担起优化营商环境责任。

  六、《关于加快绥中县县域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草案)》议题(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会议原则通过该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不管是县域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还是其他的工作实施方案,都要实事求是,能够实施的工作可以纳入方案,不能实施的工作坚决不纳入方案。

  会议要求,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各项工作的相关部门逐项进行研究,根据工作实际和会议要求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和落实意见,修改完善后的实施方案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七、关于《35万吨/年大豆综合利用精深加工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国投生物能源(葫芦岛)有限公司30万吨/年燃料乙醇项目进展情况汇报》议题

  会议指出,当前我县已经具备了发展大工业的条件,这两个项目投产后,每年创造的产值和利税将超过绥中电厂,对绥中县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新区管委会各位分管领导和各单位负责同志一定要树立项目意识,要举全县之力加快推进这两个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力争早日投产达效,为我县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八、关于《绥中县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草案)》议题

  会议原则同意该议题。

  会议要求,一是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全力确保11月末完成我县上报养殖场关停工作;二是动监部门要在全县范围内对养殖户(企业)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好规划相关工作;三是动监部门要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全力做好动物粪便处理工作;四是要加快引进相关企业处理有机肥。

  九、《关于辽宁东戴河新区管委会机构编制核定的意见(草案)》议题(以下简称《意见》)

  会议原则通过该意见。

  会议指出,此项工作是巡视整改重要任务之一,按照上级要求,需在10月10日前完成。

  会议议定:

  1.由编办牵头,法制办配合,立即与市编办、市国土局单独沟通,充分征求意见,明确县直部门和新区部门的职能区域和工作权限等相关问题。

  2.要认真研究授权委托如何进行,原则上要让新区各部门有能力承担责任,能够开展各项工作。

  3.县编办要根据会议要求对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等内容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常委会研究。此项工作要求在9月29日前完成。

  十、《关于我县事业单位部分人员未达法定年龄参加工作问题的整改方案(草案)》议题(以下简称《方案》)

  会议原则通过该方案,县编办要根据会议要求对相关内容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会议要求:

  1.要对我县各乡镇、各部门进行彻底清查,调查清楚所有未达到法定年龄参加工作人员。

  2.对未达到法定年龄参加工作人员,要从适当角度由财政供养人员转变为购买服务人员,签订相关购买服务协议,可不进行年度考核,保持现有工资标准。此项工作由分管领导召开会议专门进行研究。

  3.取消《劳动法》规定的年龄前的工龄。

  4.追缴未达到法定年龄段的非法所得。

  十一、《关于对绥中县境内狗河流域部分土地用途进行恢复调整的决定(草案)》议题

  会议原则通过该议题。

  会议指出,申请调整的土地位于狗河边上,约607亩土地(其中林权证中的土地403亩)内包含204亩主行洪区,其余是泄洪区。申请人申请涉及的土地607亩为非林地,恢复其为水利设施用地,林业、水利等职能部门要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履行法定程序。

  会议要求,国土局、海洋局、水利局、林业局务必摸清底数,确保数据不重叠,马上“三调”要认真研究此事,海洋局、河道管理处把图纸、数据半个月内提供出来报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充分考虑好发展的空间,确保土地数据真实可靠。

  出    席:马茂胜 项继飞 郭  勇 庄  巍 赵建辉

  秦玉山 李  东 李志勇

  邀请列席:周同炜 计永成 高宗仁  刘洪伟

  列    席:张  强 王启明 黄  凯 常  亮 张  杰 胡柏松 程晓英 齐文顺 陈  光 金  权 刘连吉 徐绍东 何天水 聂晓巍 秦吉星 李  宽 张文林 李永生 王  平 刘金鹏 洪守成 段瑞春 马桂平 穆春才 郭静平 刘恩惠 李  响 曹长宏 李文凯 王  勇 刘长军 孙宝生 杨  波 李  峰 赵铁铮 石  光 李文光 薛庆峰 贾植山 周  辉 肖印松 孙敏龙 李俊彪 刘宏杨 杜振伦 吴绍华 王玉常 王春光 韩文凯 李凤仁 魏晓巍 杜志凯 卢  洪 叶  明 缪永林 齐国安 李怀林 王启军 刘作军 马建军 赵  伟 王文普 赵志刚 杨铁贤 刘作海 刘  伟 赵文明 陆振山 王效愚 胡永革 何宝昌 张  森 杨国会 杨占秋 刘海彬 明绍权 白  金 刘江秀 吴承华 郭  辉 吴广宁 王世超 王利国 杨啸笑 田玉新 商渤华 黄宝海 杜奎生 宁海军 付卫江王立杰 张  剑 周启山 杨  微 齐长龙张晓东 马硕男 黄  伟 张鸿波 李振利穆英双 刘树来 王昕阳 刘晓东 侯洪军 王学义 伊  闯 揣德凯 刘兴革 马鹏宇 郭立学 杨大东 赵文博 李心欣 尚  军 李  涛 潘建东 张世明 朱红玉

  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驻绥各单位,各果树农场。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东戴河新区管委会。

  绥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印发

  撰稿打印:韩敏                                   审核:孙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