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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
    县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负责县政府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起草上报给市政府、市政府办及有关部门的文稿;负责拟写县政府工作总结、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讲话稿及其它政务综合性材料。 

  三、负责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之间经协调未能解决的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协助县政府领导应急指挥组织处理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 

  五、负责向县政府领导提供反映政府工作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县政府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六、负责开展并检查全县的政务公开工作。 

  七、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市政府、县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八、负责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政府工作建议和提案的督办处理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政务值班和县政府印签管理,以及政府办公楼的卫生管理工作。 

  十、处理群众来信,收集信访信息,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决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对信访案件进行催办和督办。 

  十一、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法制建设和各类行政复议工作;审理属县政府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和监督县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研究拟定扶贫开发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审批或审核全县临时因公出国(境)、赴港澳和邀请外国(境外)和港澳人员来访事宜,办理有关护照、签证和其它领事业务;统筹安排县级领导的外事活动,做好外事侨务工作。 

  十四、负责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复核工作;检查指导乡镇人民政府的办公室工作和县政府直属单位的文秘工作;对全县政府系列文秘、法制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业务培训。 

  十五、负责办公室内部的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和行政后勤、保卫工作;负责指导办公室机关及办公室管理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六、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内外接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要接待安排。 

  十七、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